7月8日上午,唐杰英副研究员以“欧盟碳减排机制的跨国溢出与中国应对”为题做学术报告,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赵蓓文研究员主持会议。
唐杰英副研究员首先介绍了欧盟的碳减排体系,由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欧盟新电池法、公司可持续报告指令(CSRD)等主要政策法规组成。欧盟的碳减排体系影响不仅限于欧盟境内,也对外国企业产生了溢出效应,例如CBAM旨在防范碳泄漏风险,确保欧盟的气候目标不会因转移至气候政策较宽松国家的生产活动而削弱,同时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欧盟新电池法要求出口欧盟的电池产品需要标识“碳足迹声明”,碳足迹超过最大阈值的产品不能进入欧盟市场。中国目前也在逐渐形成中国自身的碳减排体系,2021年7月16日上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线上交易,这是中国唯一具有法律约束、全国统一运行的强制性市场化碳减排机制(强制配额、配额有交易、配额履约义务)。其他碳减排机制包括能耗“双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耗双控目标与考核办法)及碳排放强度/总量目标:发展规划等。与德国相比,中国的碳排放总量增长十分迅速,人均排放量相比2000年增长了208%,达到了7.515(tCO2/Capita),德国的这一指标为7.303(tCO2/Capita)。随后,唐杰英副研究员对欧盟CBAM的应对范例:碳市场联通进行了讲解,瑞士碳排放交易体系与欧盟ETS,是欧盟ETS历史上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国际互联碳市场。二者的联通机制首先是标准统一,双方碳市场的覆盖行业(瑞士 ETS纳入航空业)、配额分配、拍卖平台、MRV(监测、报告、核查)体系等实现标准一致或等效;其次是配额互认与自由流通,市场参与者可在两大体系之间转移碳配额(EUA与CHU互认),实现市场联通。双方各自维持独立的登记平台(EUTL与SSTL),通过技术对接实现账户间操作。中国针对欧盟碳减排机制的国际溢出面临很多挑战,包括CBAM、欧盟新电池法碳足迹标识、欧盟CSRD(公司可持续报告指令)等措施对中国对欧制造业出口产生的潜在负面影响。最后,唐杰英副研究员提出了中国可行的一些应对策略:实行碳市场扩容、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完善碳排放核算体系、提升碳核算数据国际认可(企业层面)等。
会后,与会人员围绕“欧盟碳减排机制的跨国溢出与中国应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