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立行: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与影响力,需着力从四方面突破创新

发布者:杨慧倩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57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目标正确、步伐稳健、前景光明。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枢纽,国际金融中心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中发挥了核心支撑作用,为其他四个中心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一个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能够高效配置全球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关键要素资源,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为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支撑。

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与影响力是金融强国的重要标志

国际经验表明,金融强国要有与其金融地位相匹配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对金融强国的重要支撑。纽约、伦敦两大全球金融中心,作为全球财富与价值创造、要素交换与流通的“控制型枢纽”,对国际经济金融秩序和全球经济要素配置具有显著影响力,成为美英两国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建设金融强国也需要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重点是完成两项重要任务:一是发挥全球资源配置枢纽功能,扩大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深度与广度,帮助国际资本投资中国,助力中国资本走向世界;二是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围绕强化人民币国际化中心地位,不断完善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功能。当前,人民币已经在东盟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投资活动中有较广泛的使用,尚需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服务辐射力和资源配置影响力,为中国企业构筑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持。

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在百年大变局加速演进下,推动中国深度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扩大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增强对金融产品服务定价、全球金融交易规则和金融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同时,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中国应对日益严峻外部挑战的必然选择。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不仅具备健全的法制体系和高效的金融监管,而且具有极强的市场自我修复机制,有助于增强央行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化解国际金融风险对国内经济金融的影响,维护经济安全与金融稳定。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关键一环和重要支撑。国际金融中心与其他四个中心五位一体,相互赋能。纽约、伦敦、新加坡等主要国际金融中心无一例外呈现出“三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特征。一方面,发达的国际贸易航运业务不断催生金融创新,金融中心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国际贸易、航运中心发展离不开高能级金融中心支撑,需要配套的贸易、航运金融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强大的科技金融、金融科技创新能力,能够促进高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推动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从而助力国际经济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影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与影响力的关键因素

从最近一期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看,上海位列第6位,与领先的“纽伦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亟须在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提升金融服务功能、完善法治环境建设以及增强人民币定价权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金融对外开放水平不高,资产配置能力有限。目前,外资在中国股市和债市的占比均低于5%,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品种较少,金融类衍生品交易规模和市场份额十分有限。金融市场开放存在“碎片化”和“管道式”特征,不同管道之间的资金和产品并不互通。除沪伦通、中日ETF互通、中新ETF互通外,主要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都是通过中国香港连接,其他市场回流渠道不畅,限制了境外资金对境内金融资产的投资渠道。

二是金融服务功能不足,法治环境亟待完善。国内证券市场尚无法为境外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服务,面向国际发行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有限,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制度、规则相衔接的开放体系尚未建立,境外投资者交易便利性有待提高。

三是人民币资产的国际影响力不强,缺乏全球市场定价权。国际市场对“上海价格”的认可度不高,上海主要是价格接受者而非价格决定者,导致境内资产受国际市场价格动荡的影响较大,金融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从四个维度入手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能级提升应从着力完善市场体系、机构体系、产品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四个维度入手,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尽快弥补在金融市场国际化、金融服务功能及金融法治环境等方面的短板与缺陷,不断增强全球竞争力与影响力。在当前国际金融风险不断增大,稳慎推进资本账户开放的背景下,应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引领功能,积极对标高标准国际金融规则,加大制度型开放压力测试,探索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加快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及金融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以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为抓手,加快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推动建设自贸区离岸国债市场,满足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安全资产需求,提升央行离岸流动性调控能力,夯实人民币定价引导作用。扩大人民币资产、金融产品面向国际市场交易,加快推动再保险“国际板”建设,促进内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及其交易制度、规则的衔接。优先吸引“一带一路”国家的优质企业证券在自贸试验区上市交易,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融资租赁资产、贸易融资资产等跨境转让交易,提升全球资产配置功能。适时推出国债期权与外汇期货业务试点,丰富金融资产风险管理工具,吸引更多国际机构和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交易。

第二,培育和吸引具备全球竞争力的金融服务商,提高总部型外资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集聚度。支持本土金融机构参与跨境金融、离岸金融等业务,吸引高能级国际专业服务机构集聚,培育高端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全球市场的竞争力。鼓励国际金融治理、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国际组织、机构落户上海,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合作。建设离岸数据平台,开展跨境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加快抢占数字金融全球制高点,推动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和资产管理中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有效路径,研究支持境外企业参与建设碳期货、碳期权市场,构建全球最大的碳金融交易市场,提升碳市场交易的活跃度和国际竞争力。

第三,扩大“上海价格”“上海标准”的国际影响力,建设金融国际标准制定高地。扩大“上海金”“上海油”“上海铜”“上海胶”等“上海价格”的全球应用。建立“上海清算标准”,发布相关国际清算行业标准,推动境内外相关清算标准高效对接,提升对金融国际标准制定的影响力。完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扩大能源、贵金属等大宗商品交易中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对“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的支持能力,提升关键产品的人民币定价能力和国际话语权。

第四,推动金融法治国际化,形成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制度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浦东新区立法权优势,整合试点政策和创新实践,加快制定引领区金融高水平开放条例,不断完善金融法律环境和监管体系,提升金融司法和执法国际化水平。创新在金融数据治理等方面的有效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牌照监管、监管透明度、监管标准、监管协调等方面的监管能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判例体系”和解决金融纠纷的“上海规则”。

第五,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试点,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促进跨境资本自由流动,提升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加快实施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增强跨部门监管的协调性。强化数据驱动型监管,提高智慧监管水平,构建安全开放的金融体系。

 

来源:上观新闻2024-05-21

作者:孙立行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