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底,我有幸前往加拿大和美国进行考察访问,期间扎加拿大先后考察了温哥华、、蒙特利尔、渥太华、多伦多等城市。虽然行程安排非常紧张,但这些城市的异域风光、文化特色以及人文景观却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尤其令我叹服和惊讶的是,宽容的社会环境和严格的制度约束在加拿大同时并存的双重特征。
刚刚踏上加拿大国土时,是早上五点多,但对我们一行而言,却是深夜一点多。尽管有着一丝倦意,但兴奋和激动却压倒了一切。由于时间太早,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但整洁的楼房公寓和远处依稀可见的山水风光却令我陶醉于加拿大的冬日韵色。在随后的参观中,我开始慢慢地认识加拿大。
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说法是,如果你深谙加拿大政府的各项规则的话,那么,加拿大就是“大家拿”;反之,如果你不懂得这些具体规则的话,它就是“拿大家”。之所以有这种说法,主要反映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拿大政府对个人的征税额度非常高,几乎拿走个人收入的30%——40%;二是加拿大政府赋予给公民的各种福利非常优厚。就第一个层面而言,比如一位月收入达到6000加币的加拿大公民,他每月要上缴税收达到2000多加币。当然,政府也规定了免税点,即月收入低于2800加币的人可以不缴税。面对如此之高的税收,加拿大人似乎并不在意,反而把缴税看作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而且,在他们看来,与小偷相比,偷税者更应该遭到社会的唾弃。当然,这种社会风气的形成是与其高标准的社会福利相辅相成的。例如,在加拿大生育一个孩子,家庭是不需要付一分钱的,反过来,每生育一个孩子,每月还有400加币的牛奶补助,这将一直持续到孩子18岁为止。再如,政府在老年人的赡养方面,老年人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当他(她)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时,他(她)可以选择老年公寓,那里有专门的医生,完善的基础设施,入住者需要付出少许的费用。另一种是当老年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时,他(她)可以选择进入养老院,这里的生活条件非常好,而且是由政府全额提供,老人去世后的一切事宜皆由政府出面料理。
当然,加拿大人也深深地知道,除了交税是获得各项应有福利的必要条件以外,严格遵守各类制度规范则是获得这些福利的充分条件。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加拿大的烟民非常少,这可能与烟草的价格特别昂贵有关,也与政府对抽烟场所的具体规定有关——凡是可以看得到天空的地方才可以抽烟。据说,有一名旅客曾经在宾馆中偷偷抽烟,事后被发现,政府执法人员便毫不留情的开出了一张4000加币的罚单,以至于这名旅客事后追悔莫及。还有一个非常意想不到的现象是,在温哥华市的一个特定的街区中,有许多的吸毒者和无家可归者聚集一起徘徊、游荡。其实,说他们是无家可归是不妥当的,因为政府专门为他们提供了设施良好的收容站,但这些人因为不愿意受约束,最终还是要逃出来的。而且,政府对这些流浪者给予每月一定的生活补贴,大概是600—700加币,但这些人在拿到钱后,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挥霍一空。此后的日子里,政府还要通过各种实物补贴的方式让他们生活下去,因为,加拿大政府承诺决不让任何一个人被活活饿死。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长度不到
谈了这么多关于制度约束的问题,我们再来看看加拿大宽容的一面。在温哥华有一条同性恋街,街道两旁的娱乐场所和居民住宅基本上是由同性恋这一群体构成的。政府为街道两旁特殊的公益设施(如工交车站等)专门拨款兴建,并明文规定同性恋可以结婚、可以继承财产,享有作为加拿大公民的一切法定权利。而且,每年6月份的同性恋大游行中,政府为了表示支持,市长和其他政府官员往往走在最前列。其中,有一个非常感人的事情,大批的同性恋者积聚在温哥华机场等待一辆特殊专机的到来,飞机一到站,大批同性恋立即涌上前去,随后每对夫妻手抱一个婴儿激动地热泪盈眶,又是亲吻、又是拍照,可谓是欢欣雀跃。而仔细一看,你便会发现这些认领来的儿童基本上都是残疾儿童。其实,加拿大政府对同行恋认领儿童有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必须事前为儿童专门存上20万加币,无论将来发生任何事情,这些存款都只能用于儿童身上。即便是如此苛刻的条件,这一特殊群体还是非常热衷于此,其爱心更显可贵。
中国古人曾经讲过物极必反的道理。约束与宽容的关系何尝不是如此。但是,要将约束作到有效,宽容变得合理,更重要还是树立和培育上应天理、下顺人情的守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