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改革开放之初,对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核算主要是看生产和经营规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核算指标逐渐切换至财务指标轨道。但在利润最大化目标驱使下,渐渐产生忽视企业竞争力建设、忽视科技投入的问题。
从效果上看,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盯住的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一定时间内新创价值的数量和质量,有望带来四大效应:
一是薪酬控制下的就业效应扩张。在“限薪”的前提下,扩大就业规模是提高增加值的重要手段。这样一来,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就有动力降低就业门槛,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扩大就业规模。
二是战略调控下的投资效应增强。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战略突破难的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国有经济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大功能性和战略性投资。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将能够显著激发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增强战略投资布局的意愿和动力。
三是要素价格的合理化效应优化。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辅之以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有利于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效应提升。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既可以盯住资产收益率,也可以盯住增加值。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有助于维护国有资产的长期性战略功能。
来源:解放日报,日期:2024-08-31
作者:胡晓鹏,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