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是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致辞中宣布的重大开放举措。2023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了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明确提出将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作为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2023年10月23日,《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正式发布。
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是我国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央交给上海的又一项重大任务,是上海提升“五个中心”能级的重大机遇。在国内外新形势、新背景下,建设“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对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是深化我国制度型开放的新抓手。当前,中国正积极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高标准的电子商务规则是CPTPP、DEPA等协定在国际经贸新规则领域的重要体现。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可通过对接高标准国际电子商务规则,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开展规则先行先试,深化扩大中国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领域的制度型开放,并在建设探索过程中,为中国参与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供经验及案例,同时也为未来加快形成符合中国国家利益的电子商务国际经贸规则范本提供重要支撑。
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是扩大国际经贸合作空间的新渠道。从历史经验看,技术进步一直是推动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的积极影响因素。当下,在国际经贸摩擦频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和全球化进程受阻的背景下,数字技术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竞争格局和扩大国际经贸合作的关键力量。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通过以数字技术为依托的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可以更好地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大幅降低企业链接全球各国市场、资源的贸易成本,打造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新渠道、新引擎,对冲一系列阻碍全球化进程的不利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
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载体。中国已成长为世界第二大数字经济大国,在数字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和市场规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可以促进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产业优势互补,从而成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载体。一方面,通过加强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电子商务领域的政策沟通、规划对接、产业促进、地方合作、能力建设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有助于提升相关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扩大企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参与度,共享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经济成果和外溢效应;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这种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优质产品对中国市场的出口及带来新的投资,为相关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和增长机遇。
引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先行先试
数字化和数字贸易正在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业态、新动能和新趋势。《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开放、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大力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三大任务,形成了“规则对接和制度开放”“先行先试”“全方位国际合作”为一体的“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推进框架。其中,“规则对接和制度开放”聚焦以开放促改革,成为加快“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的引擎和动力;“先行先试”意在进一步发挥上海已有载体平台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外溢作用;“全方位国际合作”侧重构建多层次合作渠道,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
一是率先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开放。以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为突破口,继续积极发挥上海作为国家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区位优势、经济基础优势和制度创新优势,率先开展扩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制度型开放试点。《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伙伴国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建设对接泛欧在线公共采购平台(Peppol)的跨境电子发票互操作平台,探索数字身份和电子认证跨境互操作,这是中国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提出与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对接试点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中国正在申请加入DEPA的谈判提供具体的实践经验和试点支撑。
《方案》同时明确,支持上海建设数据交易登记服务体系,建设数据交易国际板,参与数据流通国际标准合作,这有助于扩大中国在电子商务等数据流通国际标准领域的对外开放,通过深度参与数据流通国际标准的构建,培育和提升中国在数据流通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
此外,《方案》还指出,支持伙伴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金融基础设施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支持建立“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电子认证服务互通平台,有利于加快形成“丝路电商”跨境人民币结算和电子认证服务等数字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丝路电商”提供更多制度型公共产品,推动形成中国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的新规则范本。
二是营造先行先试区域和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合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已有跨境电子商务区域载体的基础,强化跨境电子商务的主体培育,完善“丝路电商”基础设施,打造国际人才集聚地,营造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域和综合环境。
《方案》提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及临港新片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核心功能区,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打造辐射引领区,并强调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自贸试验区统筹联动。这有助于通过机制协同创新,推动现有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制度创新区域的功能叠加优势,形成先行先试区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外溢效应。《方案》提出培育壮大“丝路电商”企业,既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的集聚,也关注跨国电子商务平台赋能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培育形成覆盖电子商务产业链不同环节、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企业齐头并进的发展局面。《方案》还提出,完善仓储、物流、支付等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跨境电商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打造电子商务国际人才集聚地,意在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硬软件、政策支持和人才高地等方面,全方位推进“丝路电商”国际合作的环境建设,系统构建“丝路电商”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的服务生态圈。
三是构建多层次合作渠道,形成全方位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上海作为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通道枢纽功能,提升“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能级,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联通“一带一路”。
《方案》提出,开展“丝路电商”智库交流和研修交流,实现电子商务产业链、教育链、人才链创新融合发展,这有利于提升电子商务规则标准等“软联通”水平,帮助伙伴国培育跨境电商人力资本,共享跨境电商合作成果;开展“丝路电商”数字技术应用推广,可为中国开展数字技术应用的国际合作提供更多的商业场景;打造“丝路云品”,为中国与伙伴国之间优质产品的双向引入提供了平台载体;推进“丝路电商”长三角区域合作,有助于以实现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目标为契机,加快推动长三角口岸通关一体化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进一步夯实上海作为推动对内、对外跨境电子商务合作的枢纽功能;构建“丝路电商”服务体系,建设“丝路电商”跨境服务平台,打造“丝路电商”境外投资服务平台,为中国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提供全面的综合服务支持,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可持续发展,形成常态化、机制化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
来源:上观新闻 2023-11-20
作者:权衡、彭羽,分别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