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上午9:30在478会议室召开学术会议,由陈靓副研究员做题为“服务贸易国际规则的构建”的学术报告。
随着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服务作为重要投入并起着链接价值链的作用。在GVCs深度整合的诉求下,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区域优惠贸易协定率先在服务贸易规则领域做出改变,并纳入新的、增强的服务贸易纪律,以支撑GVCs的发展。自多哈回合启动以来,服务贸易规则的构建呈现出“区域自由化进程加速,多边自由化被逐步边缘化”的趋势。服务贸易区域规则的共性体现为:顺应GVCs的内在诉求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服务贸易规则。主要具备以下4个特点:1.以负面清单模式扩大准入并锁定开放现状。2.重点关注具有明显价值链特征的部门。3.着重构建数字贸易规则支撑GVCs的发展。4.提高透明度、协调统一监管以降低服务成本。
在当前世界经济再平衡背景下,美国开启了政府主导、以调整甚至是重塑全球价值链为目标的单边行为模式,完成美墨加协定的升级版谈判,在服务贸易规则领域取得了更大改进。未来区域服务贸易规则深度发展的重点将主要集中在数字贸易等新规则的达成、具有价值链特征的服务部门市场准入扩大、规则纪律的强化以及各成员国内监管措施的协调上。会延续区域层面推进的模式,而规则制定的主导力量仍将是的发达经济体。那么对于中国而言,在融入服务规则构建的过程中,需要关注以下几点:(1)立足东亚区域价值链,加速推进区域高水平服务贸易规则建设,并积极开辟与欧盟的谈判渠道。(2)完善国内法律体系及法律法规的数字化升级;在维护网络安全、确保重要数据、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前提下,有序开放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3)服务贸易规则的构建涉及到与货物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以及竞争规则的相互协调,可借助自贸试验区的“先试先行”、“复制推广”的功能,作为中国服务高水平开放和高标准规则的压力测试平台,为后续规则谈判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