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让”到“由”:共享发展成果机制的重大变化——党的17大报告解读(钱运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28浏览次数:557

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解释是,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对这个解释进行进一步解读我们可以归结为“最根本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发展”,不论经济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还是社会发展的统筹兼顾等,最终都可以归结到对“人”的发展上来。

人民如何分享发展的成果是“以人为本”发展观的试金石。在党的十六大后的一般提法是“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等,都体现了执政群体在财富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分享程度的可控性。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让”到“由”的转变,反映了中央高层对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和方式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就是通过改革共享机制来达到和谐社会的共享目标。

 

从“让”到“由”:不仅仅是避免歧义

 

在汉语词典中,“让”有“把东西转给别人”的意思,这里体现两个含义,一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拥有财富支配的主动权,二是体现了再分配,是社会财富已经形成以后的一个再分配过程。“让”不仅存在主动性不同,而且存在程度的不同。根据这个含义对“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这句话的解读是,发展的成果是集中在某一群体手中,“让”体现了这部分群体对另一部分群体利益的让渡,其主动权和“让”的程度都掌握在既得利益群体手中。因为“让”的前提是不承认财富的社会性质和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天然权利,使这种分享方式具有“零和”特征。而且,即使是由国家出面的再分配,也是否定了改革成果的社会性质。因为“让”的含义意味着同时肯定了两类群体对社会财富占有权的差别,国家的再分配目的是保护弱势群体,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均贫富”。

这样的解释当然会引起相当多的反击。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一直将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以人为本”一直是党的执政理念,根本不可能存在依托某一部分群体去摄取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特别是摄取以工人和农民为主体的弱势阶层的利益。本文当然不认为上述的解读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让”这个词必然会形成理解的歧义。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却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个歧义。

在汉语词典中,“由”有“随”、“归”的意思。“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可以理解为发展的成果具有社会性质,归人民共享,谁要分享都需要经过既定的规则和程序。“由”的意思表明,发展成果是全体人民所创造,当然归全体人民所享有。因此,共享发展的成果不存在一个群体对另一群体的“让渡”问题,而是从权利角度认为全体人民都有“权”分享改革开放成果。这样对富裕的阶层而言,由于其财富具有社会性质,因此,先富与未富群体共享乃是天经地义的。对于政府而言,如何让全体人民分享具有社会性质的改革开放成果,也是政府的份内之责。

但是,十七大对发展成果的共享提法的变化并非只是为了避免歧义性的解读。通观十七大报告,里面许多新的提法都是因“由”而来、与“由”呼应的,说明中央高层对改革开放成果共享机制的认识出现重大的变化。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全体国民的“权利”,党和政府有义务让这种权利“变现”。从“让”到“由”提法的转变,反映了中央高层对和谐社会本质特征认识的逐渐深入。

 

新阶层、旧机制——共享难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中国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落实,基尼系数也从1970年代末的0.18上升到2005年达到了0.46,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职业差距等都明显看到先富的身影。但是,进一步的分析可以发现,“先富”这部分人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这种特征包括三个方面:职业、地域和身份。但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十大社会阶层报告》的分析,这些先富群体都拥有较多的组织(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包括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知识分子)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成为先富的典型。在这三种资源中,组织资源居于核心地位,拥有组织资源的、或者能够利用组织资源的群体都呈现集体向上流动的趋势。而三种资源很少的群体收入水平却呈现相对下滑的状况。

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既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结果,也是社会收入差距难以缩小的症结,因为调节社会阶层收入差距的机制没有根本变化,还是一种旧的分配机制。旧机制主要包括: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资产性要素所有者收益的刚性上涨而劳动力工资却呈现罕见的沾性粘滞,结果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而迅速拉大,新的社会阶层出现。旧机制的缺陷还表现在收入差距调节机制的滞后,一是传统调节收入差距的机制并不完善,比如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不力、起征点偏低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另一是政府改革不到位导致转移支付机制不规范,国家公共财政大部分被地方、企业、部门的博弈所瓜分,真正用于民生方面支出实在有限,如2005年我国整个公共财政支出3.16万亿元,真正用于农民身上的财政支出不到4%,这就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分化的程度。

进一步研究发展,社会群体分化加大除了是市场竞争引起之外,还有很大程度上是由博弈能力差异引起的,向上流动的群体都是具有较强博弈能力群体,拥有较多的组织资源。因此,要解决中国贫富的群体差距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不同群体之间博弈能力的差异问题,而这种种差距与改革不到位甚至制度障碍有关,靠说教和道德的力量来缩小贫富差距显然是不现实的。

 

共享机制的本质性变化

 

“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个提法表明,一是中央高层已经认识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已经成功,但是对于先富带动后富的效果尚未显现,而由于社会分化导致的社会不稳定越来越明显,需要通过加强再分配的方式共享发展的收益来缓和社会矛盾。,二是中央高层认识到改革的收益和代价由于各种原因存在较大的不对称,要求富人从社会团结的角度,承认财富的社会属性,让出一部分来共享;三是中央高层也意识到后富者(未富者)自身财富增值的困境,确认了机会和能力的差别。让成果共享表明中央政策不仅要保护先富者的合法收入,也要保护未富者的生存条件。社会公平不能“兼顾”一下就行了,而是要与效率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可以说,这个提法是中央在既有旧机制下一个非常实际的提法。

但是,十七大提出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理念上明显比“让”前进了一步。这个“由”字,表明共享发展成果的机制的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变化就是这种共享将不被控制且没有程度差别,甚至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将公平放在效率的前面。如果说之前的先富阶层的富裕的原因、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机制都存在了权力的差别,“让”在很大程度上是权力的让,共享是通过“让渡”实现的,那么“由”则体现了财富的社会性质,是全体公民创造的,不属于某个利益集团的专利。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有权享有这种财富,中央只需要出台一些机制来确保共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财富共享是通过权力对等和博弈能力的对称来实现的。那么很显然,这里一个字的变化,表明中央通过体制改革来加强共享的决心。说明中央已经屏弃了单纯依靠经济手段解决两极分化问题,还考虑运用政治手段。

从“让”到“由”的变化,反映了中央高层对发展成果“共享”困难的认识:当经济发展形成新社会阶层的时候,依靠旧的机制是无法实现新社会阶层共享发展成果目标的。因此,必须在共享机制上有所突破,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社会。

 

共享发展成果有了制度性的保证

 

“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个提法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12月,胡锦涛同志在青海考察工作时候首次提出的,首次写入中央全会文件是在中共十六届六种全会中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决议中,但是我们仍然认为十七大的进一步确认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因为在2006年之前,中央全会报告的基调都是“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最高领导人的讲话可能只反映最高领导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但仍需在中央取得共识。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虽然首次写入“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但是在共享的机制方面,六中全会没有给予足够的着墨。而这次十七大报告就显然不同,中央高层明显看到了先富未富之间的主要矛盾,主要体现在决策参与程度和博弈能力的差别。因此,与“由”相对应的是相当多的主要机制上都出台了,体现相当高的政治共识。可以说,这些机制的出台体现了中国当代民主政治的突破。

为了更好地实现“共享”,真正体现“让”到“由”的转变,十七大报告从“共建”“共享”的机制入手,侧重解决收入差距拉大的制度障碍,增强弱势群体的博弈能力。这些机制主要包括,在解决不同社会阶层共享发展成果方面,体现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现“人人都享有医疗保障”。在解决不同社会阶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首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确保不同社会阶层都能平等博弈方面,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等等,都在机制上解决先富带动后富的关系问题,将阶层之间的和谐建设放在体制内进行。

十七大有关共享机制的重大变化,体现了不同社会阶层共同推动制度变迁的进程,这种变迁具有“共建”性质,在共建基础上形成的“共治”,必然保证了“共享”目标的实现。而这种目标已经超越了一部分群体对另一部分群体的施舍、给予,而是从权利的角度,保证每个社会群体都有足够的参与决策的权利。至此,发展成果必然是由所有参与决策者共享的,而不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利益让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