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幼文:政策引致性扭曲的评估与消除——中国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7-28浏览次数:552

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提高对外开放效益的主要手段已不再是强化政策的优惠力度,而是健全体制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消除市场中存在的政策引致性扭曲(policy- induced distortion)已经成为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的主题。

 

一、扭曲理论与开放效益的评估方法

近年来,关于对外开放效益的研究,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理论研究的主题。在充分肯定外资外贸贡献的同时,一些研究也注意到中国在开放式发展中在环境破坏、资源消耗和社会不和谐等方面所付出的代价。与国内广泛采用的计量经济学相关性分析方法不同,现代国际经济学的扭曲理论为评估开放效益提供另一种有效的分析工具。扭曲理论证明了,由于经济中存在着的扭曲或政策不当引发了扭曲,会影响开放效益的充分实现,甚至扩大开放反而受损。因此,揭示中国当前开放中存在着的扭曲现象也就为提高开放效益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扭曲理论证明,扭曲影响了开放经济的效益,因而扭曲的存在的证明也就说明了开放效益的受损。可见,即使以实证方法进行的相关性检验证明了开放的效益是显著的,消除扭曲仍然为进一步提高开放效益提供了依据和路径,具有现实的政策意义。

扭曲理论从帕累托最优的市场状态出发,把扭曲分为对外扭曲、生产扭曲、消费扭英和要素扭曲四类。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后三类扭曲同样会导致开放效益的损失,即国内市场失灵原因或政策不当导致对外扭曲。扭曲可能产生于市场的失灵,即“内生性扭曲”;也可能产生于不当的政策干预,从而形成“政策引致性扭曲”。在开放条件下,由于要素的大量流动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特别是传统体制下价格的影响,可能出现各种类型的内生性扭曲。特别是在中国地方政府具有强大的政策趋动发展的职能的情况下,既形成了巨大的体制转型与经济发展动能,导致了普遍的政策引致性扭曲。政策引致性扭曲是当代中国经济中存在着开放负效应的主要原因。

扭曲理论具有显著的实证意义,因为它可以通过扭曲的存在及严重的程度判定开放经济是否达到了最佳状态和实现了最好的效益。韩国学者曾证明,右韩国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可提高基年的GDP水平将近1%,消除资本市场的扭曲可提高基年的GDP3.2%,消除这二种扭曲可提高国民福利5.6%

 

二、中国开放经济中的扭曲

由于市场初步形成,当今中国经济中广泛存在着内生性扭曲。但是,由于强大的政府职能,中国经济中更多存在着的是政策引致性扭曲,即由政府不适当干预而造成的扭曲。进一步的分析还表明,这些政策引致性扭曲又根源于现行的经济体制,因而事实上是一种“体制引致性扭曲”。消除体制引致性扭曲是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的核心。

外部性、资源价格与生产扭曲

企业生产的负外部性是生产扭曲的表现。环境污染是负外部性的典型,也是社会成本大于企业成本的典型。在企业没有为环境污染支付必要补偿费用情况下,企业以低价格获得国际市场竞争优势,而事实上国家和社会为之付出的代价并未计算在内。由于没有计算社会成本,一国的比较优势可能是夸大的,甚至是虚假的,因而由这种方式发展外贸或利用外资所产生的效益是不真实的。在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增长中,环境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004年,全国环境污染虚拟治理成本占整个GDP的比例为1.8%。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角度核算,如果在现有的治理技术水平下全部处理2004年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约需要一次性直接投资相当于当年GDP6.8%。利用污染损失法核算的总环境污染退化成本为5118.2亿元,占地方合计GDP3.05%。其中开放度较高的东部地区这一数值为2.85%,可见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外资外贸相关,表现为扭曲在开放中的损失。

资源价格的扭曲从另一面导致了生产扭曲。长期以来,我国资源价格扭曲直接导致了经济效益的下降,特别是在开放条件下效益的下降。由于资源低价,资源消耗型产业必然大量引进,外资获得低成本生产和出口,中国资源日益紧缺,却仍在外资流入条件下形成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由此形成的高出口水平中事实上隐含着额外的资源成本。资源类价格国家定价不合理且偏低不仅导致价格扭曲,而且还导致寻租现象。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存在着价格双轨制,获得审批开采权的事实上是只收取象征性的费用,这也就为获得巨额利润创造了条件,也为寻租留下了巨大的活动空间。向外资企业低价提供自然资源开采权的现象也就出现。

土地、劳动力价格与中国的要素扭曲

对要素市场扭曲的研究是关于发展中国家开放效益评估的重要内容,通过扭曲的存在以证明贸易福利的下降。中国的要素扭曲首先是土地价格扭曲。由于地方政府在争取更多外资项目中的指标导向和相互竞争,协议转让土地价格远远低于招拍挂方式形成的市场价格,土地价格存在着显著的扭曲现象。统计表明,20042005两年中,以招拍挂形式出让的土地每公亩平均价格为6.25万元和6.85万元,而以其余方式出让(主要是政府协议转让)的分别仅为2.09万元和1.50万元,相当于市场价格的33.44%21.9%。协议转让土地的低价使获得土地的企业以粗放方式使用土地,形成了在中国这一土地高度稀缺国家对土地要素滥用,也形成了引进外资中企业成本的扭曲。土地要素价格的扭曲形成财富流失,影响了国民福利。以2005年为例,仅协议转让土地一项的损失就高达当年GDP总值的2.24%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中国的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提高却远远落后于此。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之一是过大的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导致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及沿海地区寻找工作,劳动力的过度供给使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而政府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长期缺位。低工资的劳动力价格扭曲降低了中国从外贸高速发展中的实际利益。劳动力市场扭曲还使中国长期依靠廉价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从而影响的中国产业结构的进步。外资企业可以用比国有企业高得多的工资待遇吸收优秀人才。除了其本身较高的效率之外,也由于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有条件提供更高的人力成本。高端人才市场中的价格严重扭曲,结果是人才流向外资企业,对国有企业发展和创新极为不利。

外资政策还产生了资本市场的要素扭曲。在所得税不同情况下,企业因为使用不同属性的资本而承担不同的税负,导致更多企业用外资而不是内资。经营税负条件的不同使合法的国内资本在同样的市场竞争力下不能得到有效使用,形成了资本市场配置的扭曲。一方面是国内银行沉淀的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却又是大量外资流入。

汇率、出口激励与中国的对外扭曲

汇率扭曲导致了对外扭曲。汇率低估下的对外扭曲表现为,更低的出口成本和更高的进口价格,从而更高的出口能力和相对较低的进口能力。低汇率在鼓励出口的同时也抑制了进口。由于国内需求不足而对外产品价格相对较低,中国产品大量寻找国外市场。中国经济大量转移到出口部门。过度集中的出口生产导致了中国地区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削价竞争,这就是生产向贸易部门转移超越均衡点必然带来福利下降的现实表现。

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了企业更多出口,因为这使国外价格比国内价格更便宜。这就导致中国形成了一种出口偏向型的经济结构,各类生产要素更多转移到出口部门,出口产品生产过度竞争而价格下降。扭曲理论的经典研究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和生产要素积累并不能导致福利的增加,因为贸易条件恶化从而实际国民收入下降,这就是所谓“不利的成长”。这就是出口退税下政策引致性扭曲的福利损失。

 

三、消除扭曲与开放型经济的体制建设

在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上,深化体制改革,消除体制中导致扭曲的因素成为关键。这就是“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主题的深刻内容。

1、消除开放经济中的要素价格扭曲

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征被称为“要素驱动”性增长。但是一个国家不能长期依靠低级要素的投入来发展。消除要素价格扭曲是消除扭曲的重点之一。我国现行的产业结构,特别是外资企业的产业结构,是由中国的要素价格决定的。消除要素价格扭曲将带来我国产业结构的重构。由廉价劳动力与土地、自然资源价格引进外资的发展格局,将被更能反映成本的价格所取代,中国的产业结构将得到新的升级。

劳动力价格的扭曲不仅导致了对外贸易效益的下降,而且损害了发展的利益由全民共享的民生目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制度上提高劳动者福利待遇,是消除劳动力价格扭曲的正确方向。人力资本的增长,以创新驱动发展,将是新阶段的特点。消除低级要素价格偏低的扭曲也要靠激励新要素的形成和使用的新政策来取代。这将加快经济的转型。要对使用新要素即技术予以补贴,从而鼓励创新。

中国的汇率扭曲根源于要素价格扭曲,是过低的工资、土地和自然资源价格导致大量出口和大量外资流入的,而且还由于这些要素价格低鼓励了企业大量使用,从而降低了进口高级设备和技术的需求,使出口高顺差不能通过进口技术和设备来平衡。因此,调整汇率不符合扭曲理论的政策直接针对性原理,不是中国当前的最优政策,而最多只能是次优政策,即不能达到最优政策时的选择。我国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迅速,因此应当提高劳动者的实际收益。

2、向开放型市场化的改革与政策引致性扭曲

与西方市场经济的重要不同点在于,中国转型期经济中的寻租具有二重性,一是非生产性,二是生产性。内外资企业从地方政府获得租也就获得了非生产性利润,而地方政府获得的特殊权力却只有借助企业新的生产过程才能实现,从而生产与贸易过程被扩展。租的非生产性不具有这种功能,它只是对现有生产利润的再分配,租的获得者可得到的是“非生产性利润”。在市场经济中,租是“直接非生产性利润”,“直接”在于直接产生于权力而不是借助于生产过程,非生产性在于它不能扩大社会生产规模,甚至还会因垄断而缩小生产规模,所争夺的是现有的生产利润。与此不同,转轨期经济中的租既生产性,又有非生产性,相应地有“间接生产性利润”和“间接非生产性利润”。其所以是间接的,在于从权力的获得到利润的获得间必须有一个生产过程,非生产性利润之所以也有间接的,是因为它常与生产性利润结合在一起,生产性寻租与非生产性寻租常常是同一过程。当然,由于市场的成长,转轨期经济中同时还有对“直接非生产性利润”争夺的寻租行为。由于转轨期经济中租的生产非生产二重性,简单地谈消除寻租行为是不正确的。应当消除非生产性租而保留生产性租。当转轨平行推进,行政过程在权力分配中的作用降低到最小程度时,非生产性租接近消除,而生产性租仍然存在。这时生产性租不是通过行政渠道获得的,而是通过要素使用的优化获得的。

消除地方政府寻租行为损失的途径在于消除租的创设,即任何地方政府不具有比其他地方政府更多的政策权力。这种权力的统一化将消除开放与发展中的政策竞争,从而消除这种竞争中的福利损失。

3、从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的转变

当今中国的对外开放正处于又一个关键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的核心是从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的转变。

地方政府以外资为主导的发展政策是政策引致性扭曲的根源。而导致地方政府外资主导型发展模式的,又广泛地根源于现行的体制与机制的各种原因。国内金融机制的不健全,企业制度的不完善,外部市场开辟的低水平,都要求地方政策借助于外资的发展。在解决就业和当地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缺乏其他方式,只能是更多地偏重于引进外资,因为其能掌握的政策工具与土地资源价格使其有可能达到这一目的,然而正是这样导致了要素价格扭曲。

消除体制引致性扭曲的政策原理与消除政策引致性扭曲是一致的,那就是针对产生扭曲的原因,消除这些原因。但是,最终有效消除体制引致性扭曲的必然是形成一个适应于开放的内外协调的经济体制,这就要求以统筹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来进行体制建设。

要消除非经济目标的干扰以消除扭曲。地方政府的政绩观导致形象工程是最极端的例子。GDP指标和外资外贸数量指标本质上都是经济指标,而不是非经济指标。但是,这些指标却并非总是与资源的有效配置相一致的,事实上部分意义上是非经济目标。因此,消除政策引致性扭曲的核心是消除发展中的过度竞争和不合理的指标竞争,本质上是一种体制问题,即消除体制引致性扭曲。

但是,在消除体制引致性扭曲的同时,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应当成为一般原则加以否定,转变政府职能不等于在所有意义上消除政府在发展中的作用。中国各级政府承担着巨大的发展责任,包括发展的规划、有效体制的建设、要素的动员、为实现发展目标的政策引导以及发展社会目标的协调等等。政府行为带来的不是扭曲,而是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外移。

 

原载:《学术月刊》2008年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