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机制自身是否能够消除区域经济差异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从理论上来说,市场具有这一功能,但实际上市场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政府干预是缩小区域经济差异的必要条件之一。
从理论上来看,一般而言,在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移动的情况下,受市场机制的作用,生产要素价格会收敛于同一水平,这一趋势意味着,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也会收敛于同一发展水平。如果劳动力可以完全自由移动,并且,如果经济发达地区的工资高于经济落后地区,那么落后地区的低收入劳动者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从事高收入的工作,其结果,不同地区的工资会收敛于同一水平。另一方面,如果资本可以自由流动,那么发达地区的资本为了寻求低工资劳动力成本会流向落后地区,资本的这一流向有助于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其结果,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有助于消除区域间的经济差异。
以上调整不仅有可能出现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其基本机制是相同的,即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是实现以上调整的基本动力。通常,在生产要素移动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一个地区的工资水平对应于其劳动生产率水平。高劳动生产率地区拥有较高的工资水平,而低劳动生产率地区拥有较低的工资水平。以上两种情况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生产模式,即前者属于高劳动生产率与高工资的结合,后者属于低劳动生产率与低工资的结合。与这两种模式相比,高劳动生产率与低工资的结合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利润,但是其前提条件是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因为一旦生产要素的自由移动得到保证,经济发达地区的资本将会流向经济不发达地区,通过高劳动生产率资本与低工资成本的结合,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另一方面,不发达地区的低工资劳动力为了提高自身的工资水平将会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如果以上市场调节机制发挥作用,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最终会使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技术、工资和经济发展收敛于同一水平。
以上只是一种纯粹的理论假设。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是:全球层面的要素转移与我国地区之间的要素转移出现了反方向的移动。从全球层面来看,发达国家的高劳动生产率资本确实流向了工资水平较低的不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出现,为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动力成本,发达国家企业纷纷将工厂转移到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但是,从国家层面来看,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高劳动生产率资本并没有大量流向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西部不发达地区,与全球层面的变化相反,我国出现了低工资劳动力从西部不发达地区大量涌入沿海发达地区的现象。
在全球层面,高劳动生产率资本与低工资劳动力的结合在不发达地区得到实现,从而实现了经济资源从发达国家向不发达国家的转移。而在我国国内,高劳动生产率资本与低工资劳动力的结合在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得到实现,这一状况加剧了经济资源向发达地区的集聚。是什么因素造成这一差异呢?一个重要因素是发达国家全面开放了资本要素的自由移动,但是没有开放国内的劳动力市场,因此,发达国家高劳动生产率资本与发展中国家低工资劳动力的结合只能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实现。而在我国国内,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移动得到了保障,在这种情况下,高劳动生产率资本与低工资劳动力在经济发达地区的结合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这是因为一方面,劳动力要素的自由移动保证了企业可以在发达地区获得无限量低工资劳动力的供给,另一方面,企业在经济发达地区建厂还能获得以下好处:
第一,享受与“地理优势”相关的利益,经济发达区域通常分布在沿海地区,沿海区域具有交通方便和人口密集的优势。第二,享受与“先发优势”相关的利益,即与经济发展起步较晚的不发达地区相比,经济发展起步较早的发达地区在要素聚集和技术开发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第三,享受与“规模优势”相关的利益。发达地区的经济规模要远远大于不发达地区,规模本身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第四,享受与“外部经济优势”相关的利益。外部效应可以降低发达地区的技术研发成本、人才利用成本以及基础设施利用成本,这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无法具备的优势。第五,享受与“产业链优势”相关的利益。发达地区的产业链相对齐全,上下游产业链的存在可以降低企业的创业成本和经营成本。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非常有趣的结论,即一方面,在全球层面,发达国家对劳动力自由移动的限制促进了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从而起到了缩小富国与穷国之间贫富差异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国内层面,低工资劳动力从西部不发达地区向东部发达地区的聚集不仅没有发挥消除地区经济差异的作用,反而助长了这一差异。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接近刘易斯拐点,沿海地区的工资开始大幅度上升,针对这一变化,学术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应该将工厂转移到西部不发达地区,以此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近几年也确实有不少外资企业已经将工厂转移到重庆和四川等内陆地区,但是其规模非常有限。就部分企业的西迁动机而言,一个值得强调的事实是,这些企业将工厂转移到西部地区,主要是为了享受西部地区的外资优惠政策和缩短生产基地与市场之间的距离,而东西部工资差异给这些企业带来的利益非常有限。
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是一个统一的市场,劳动力的自由移动得到了充分的保证。如果东部发达地区的工资明显高出西部不发达地区,那么西部的低工资劳动力必然会大量涌向东部地位,东部地区劳动力供给的增加会抑制该地区工资的上升,而西部地区劳动力供给的减少会引起该地区工资的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工资差异会非常有限。其差异大体上等于往返交通费加两地的生活费差异。据一些调查显示,如果按照月工资进行计算,东西部地区的工资差异基本上不超过500元人民币。随着一部分外资企业的西迁,这一工资差异将会进一步缩小,因此,东西部地区的工资差异无法成为推动西部经济发展的长期动力。
另外,尽管我国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工资差异很小,但是两地的劳动生产率却存在巨大的差距,即东部地区的劳动生产率要远远高于西部地区,在这种情况下,西部地区企业为了维持较高的工资水平,就必须提高价格,而价格的提高又会进一步削弱西部企业的竞争力。这是西部企业无法与东部企业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受这一不利因素的影响,一些西部的传统产业基本上处于无法延续的状态,而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差异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市场经济缺乏缩小地区经济差异的内在机制,因此,我国必须借助政府的干预缩小地区经济差异。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政策阻止地区经济差异的进一步扩大:第一,加大西部地区外资优惠政策的力度,吸引具有高劳动生产率技术的外资企业投资西部不发达地区。只有具备了高劳动生产率技术的企业才能经受与东部发达地区企业的竞争。第二,通过税收和融资优惠政策支持西部本地企业的发展。税收和融资优惠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西部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提高其与东部沿海企业进行竞争的能力。第三,加大中央政府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的投资,改善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和人力资源环境,缩小东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差异。
发表于《探索与争鸣》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