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者:杨慧倩发布时间:2023-05-22浏览次数:1330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所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复试阶段我所将由至少5名以上的老师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专业水平和英语水平分别进行考核。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专家。

 

三、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外语成绩大于或等于55分;业务一成绩大于或等于50分;业务二成绩大于或等于50分。

(二)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名单确定

在符合上述初试成绩要求前提下,本所复试名单的确定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与招生计划确定,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本所如因录取生源不足或已录取考生放弃等情况发生,在招生时效内拟在院内同学科上线考生中确定二次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同上。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内容及要求: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

考查考生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形式可以是笔试、口试、实践环节任选,也可以并用,具体由研究所(中心)根据复试录取方案自行组织。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各所结合各自招生专业背景和培养要求,自行拟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英语口语材料)、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项工作由各研究所和研究生院党委联合考核,分复试中和复试后两个阶段。其中复试中阶段由各研究所重点考核,复试后阶段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征求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意见。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成绩×0.7+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成绩×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

  (五)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统一。

  (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所博士招生共有西方经济学和世界经济两个专业。

今年我所最终按照拟录取总成绩对复试考生分别按专业进行排序,复试结果区分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类排序,依次按计划录取,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在此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根据我院相关文件精神,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六十分者,即便拟录取总成绩可获录取资格,也将不予录取。

我所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材料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

 

六、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拟定于523日(星期二)以线下方式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总部举行,具体参加地点、考场规则,我们将以邮件方式具体告知复试考生,请密切留意自己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动态,如无特殊情况,概不电话通知。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一)验证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单位盖章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初试准考证和两封专家推荐信;其中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须提供复印件(1份),也可提供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确定以在职身份定向攻博的的考生还需提供其他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二)验证程序

考生先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报到、验证,并领取复试通知书,即我院须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院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三)诚信考查

在审查中发现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认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若有出入请及时向研招办提出并进行更正,若未更正导致上报报名录取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在复试中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作弊考生在报考年度之后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即便报考作“不准考”处理。

 

八、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所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咨询、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邮件:xqy@sass.org.cn(徐老师)

监督电话:021-33165031(院机关纪委)

电子邮件:jijian@sass.org.cn(院机关纪委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2023519

 

复试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姓名

复试专业

879033110000068

柳雪帅

世界经济

879033110000075

郭佳卉

世界经济

879033110000064

龚志伟

世界经济

879033110000072

徐昊

世界经济

879033110000063

陈姝

世界经济

879033110000070

谢丽

世界经济




879033110000084

高浩

世界经济

879033110000051

李琦

西方经济学